2017下半年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辅导 企业调解委员会的调解
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设在企业内部的、依法处理劳动争议的群众性组织,其在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中属于劳动关系管理模块的重要内容。掌握企业调解委员会的调解程序、原则和效力,对于人力资源从业者有效化解劳动纠纷、维护和谐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。
一、企业调解委员会的组成与职责\n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,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。其主要职责是调解本企业内部的劳动争议,通过说服教育、协商疏导等方式,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,从而解决纠纷。
二、调解的基本原则\n根据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,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:\n1. 自愿原则:调解必须基于双方当事人自愿,不得强迫。当事人有权拒绝调解或选择其他解决途径。\n2. 合法原则:调解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。\n3. 公正原则:调解委员会应保持中立,平等对待双方当事人。\n4. 及时原则:调解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,一般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结束,避免久调不决。\n
三、调解程序\n(一)申请与受理\n劳动争议发生后,当事人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企业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。调解委员会收到申请后,应审查是否属于受理范围,并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。\n
(二)调解准备\n调解委员会确定调解主持人和调解时间、地点,通知双方当事人。调解员应提前了解争议事实,梳理双方诉求,拟定调解方案。\n
(三)实施调解\n调解一般在专门场所进行,分为三个步骤:\n1. 听取陈述:双方当事人分别陈述事实、理由和请求。\n2. 说服疏导:调解员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,对当事人进行劝解,引导双方互谅互让。\n3. 达成协议:经调解达成一致的,制作调解协议书,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,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委员会印章。\n
(四)调解终结\n调解成功则履行协议;调解不成的,应当纪录在案,并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。调解协议对双方具有约束力,但当事人反悔的,仍可申请仲裁。\n
四、调解协议的效力\n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,具有劳动合同的约束力,当事人应当履行。但该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,若一方不履行,另一方不能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,而需通过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。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、工伤医疗费、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事项达成的调解协议,用人单位在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,劳动者可持调解协议依法向法院申请支付令。\n
五、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备考要点\n1. 熟悉调解委员会的组成、职责及调解原则。\n2. 掌握调解程序各环节的时间节点和法律要求。\n3. 区分调解协议与仲裁裁决的效力差异。\n4. 理解调解在劳动争议处理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。\n5. 能结合案例判断调解程序的合法性与协议效力。\n
企业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是劳动争议处理的第一道防线,对于快速化解矛盾、降低仲裁诉讼成本具有重要作用。人力资源管理者应积极推动企业调解机制建设,提升劳动争议预防和处理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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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10-28 21:03:16